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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9-13 14:51:2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学院、各同学:

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》(川征〔2020〕22号)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现通知如下:

1、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(1)已经办理完成复学手续;

(2)思想品质优良,遵纪守法,无警告及以上处分;

(3)不属于特殊招生形式录取,长学制、基地班、预科生转正、转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;

(4)复学后就读年级在三年级及以下;

(5)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。

2、申请原则: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,视为不申请转专业。经学校批准,转入新专业后,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。

3、主要流程与时间节点:

(1)学生填写《退役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、《退役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》(教务处官网——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),按表格要求,提交原学院、保卫处审核签署意见后,于9月19日前,将纸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、汇总表(以学院为单位)交教务处218办公室,汇总表电子版发王静OA邮箱。

(2)学生处复核名单。

(3)编班、发文。

原则上,整个流程在9月28日前完成。

请相关学院、保卫处等协助学生尽快完成相关签审程序。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务处028-61800088咨询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教务处

2023年9月13日


终审:教务处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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